桂林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1-06-29 11:16:52    来源:网络

据悉,桂林这个城市每年有很多很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游玩,这是一个依靠着旅游来发展的城市,旅游业的收入占据了这个城市的将近一半。旅游业的发达当然也离不开交通的便利,这个城市也是一座交通便利的枢纽城市,那么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人肯定很幸福。

桂林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了解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其中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696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度(自然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8269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确定202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567元。


为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有所调整,2021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48元,合计为4696元。与去年相比,单位和个人单方月缴存额上限提高118元,合计提高236元。


与此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为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元,合计为144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通知》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后,可对1-6月份的基数差额进行补缴。”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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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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